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大数据与物联网、人工智能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信息技术制造业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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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大数据与物联网、人工智能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信息技术制造业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点击数: 380 次 字号:小 大  各县(市、区)发改局,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经发局,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壮大新动能,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大数据与物联网、人工智能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18〕626号)和《关于组织申报信息技术制造业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18〕627号)文件要求,我们将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申报工作,请你们立即组织筛选辖区内符合申报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6月5日前将正式行文及申报材料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纸质资料包括:上报文件3份,申请报告8份。电子资料包括:项目汇总表、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PDF版。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大数据与物联网、人工智能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2.关于组织申报信息技术制造业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