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平台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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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平台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7日 点击数: 387 次 字号:小 大  运河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2018年在全省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7号),加快推进我市2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平台项目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18〕580号)文件,我们将组织我市高新区和冀春实业集团2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开展创新创业平台项目申报工作,请你们立即组织筛选基地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5月18日前将正式行文及申报材料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包括上报文件2份,申请报告5份,与申请报告一致的电子版资料。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平台项目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18〕580号)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王蓉 21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