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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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点击数: 876 次 字号:小 大  各县(市、区)发改局,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经发局,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18〕402号),我们将开展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组织申报工作,请你们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及大学,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4月17日前将正式行文及申报材料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上报文件2份,申请报告6份;电子资料包括申请报告文字的WORD版资料、附件的PDF版资料,及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情况表EXCEL版表格。 三、我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时同一方向只允许推荐一家,请大家避免雷同;同一法人的,企业、科研机构只允许申报一项,大学可申报2项;若现有工程实验室在建延期的,原则上不允许建设单位再申报新的工程研究中心;在2014年和201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被撤销或评为不合格的企业,不允许申报;在2012年-2017年承担过省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但未验收的企业,不允许申报。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18〕402号)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