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时间:2019-10-29 浏览:53次 来源: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评选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60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市档案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和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编研科科长高天姿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简要事迹

西青区档案馆坚持以党建促“档建”,将档案新馆建设纳入西青城市化建设、全域化旅游、实施文化强区战略以及智慧西青建设的总体布局,明确了档案馆、方志馆和文旅项目功能要求和建设标准,实现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严格对标国家档案局建设规范,做到档案标准专业化、档案服务人性化、档案管理智慧化,仅用一年多的时间就将蓝图变为现实,建成国内领先、全市一流的现代化档案馆。设计“西青记忆”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两个主题展厅。通过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方式,传播党的声音,展示西青形象,讲好西青故事,激励新时代西青人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让更多的百姓、更多的游客走进档案馆,了解西青,爱上西青。积极探索“互联网+档案”的西青实践,更好地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同时,借助新馆信息化建设,重新开发建设了西青档案信息网,搭建了档案网上查询、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智能服务载体,积极探索档案大数据辅助编研、辅助决策的新方式,真正让档案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档案更好地发挥服务中心、资政育人和便民利民的作用。不断完善硬件设施保障,建立实体档案安全管控平台,在每盒档案内植入芯片,随时跟踪定位实体档案的去向。在全馆安装了72个报警设施,对所有实体档案出入库实行全流程、全方位、轨迹化管理。同时,对档案库房的进出口设置门禁认证和指纹识别,确保专人授权,并定期组织开展库房安全检查,保障档案的绝对安全。严格落实《档案法》有关要求,强化全区法制化管理,区委、区政府将档案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等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召开全区高规格档案推动会,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档案工作的意见》,保障了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全区各单位档案意识明显提升,档案质量明显提高。通过执法检查、绩效考核等强力举措,实现档案工作有抓手、有效果,2018年档案进馆量同比增长941%。多次获得“6·9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天津市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及宣传奖”、“天津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二、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编研科科长高天姿简要事迹

高天姿,女,汉族,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理学学士,1991年参加工作,现任西青区档案馆编研科科长,副研究馆员。高天姿同志从事档案工作28年来,扎实肯干,勇于创新,不断将档案学基础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积累了丰富的档案管理经验,在西青区档案馆“国家二级馆”创建、馆藏资源建设、开发利用档案创效益等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期间,她充分调研各单位的档案工作情况,将对西青发展有促进作用和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档案材料列入接收范围,分批接收进馆,馆藏数量大幅提高,馆藏结构得以改善,大批婚姻档案、知青档案、死亡干部档案、职工档案等民生档案接收进馆。为了熟悉馆藏、摸清家底、搞好服务,她蹲守库房对各全宗的文书、专业、会计、声像等馆藏档案逐一盘点查对、熟悉内容,建立总账、分类账、全宗名册、检索工作统计等一系列统计账目,形成点面结合的统计体系,成为西青区档案馆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指南。在多年的查档工作中,她积极挖掘馆藏资源,组织编制了知青、疏散户、招工、婚姻、死亡干部等专题档案检索目录,建立了专门档案检索数据库,提高查档利用效率。始终以热情的服务态度,积极为利用者解决难题,获得群众好评。在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期间,深入机关、村、社区进行档案工作调研与指导,采取上门指导、电话指导、微信指导等多种方式,及时解答各立档单位在档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严格贯彻落实《档案法》和《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将依法立卷、依法收集、依法保管、依法利用的理念和要求,传递到每个基层单位,贯穿到档案工作各环节,通过检查督导,不断规范各单位的档案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水平。组织全区机关档案工作培训和村级档案工作培训,并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及时安排相关业务讲解,提高了档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快了各项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她努力钻研,撰写的《浅谈档案信息的微机存储与检索》、《数字化是档案工作的出路所在》、《关于区县档案编研工作的几点思考》、《关于电子文件时代历史记忆重现的思考》等多篇论文,荣获天津市档案学基础理论评选二等奖,天津市第二届、第四届档案学优秀成果评选三、四等奖。

 

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正式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致电(信、函)或直接会面方式向市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市委办公厅档案综合处

联系电话:83603118、83603120

电子邮箱:dangazh@126.com

地址邮编:河西区友谊路30号 30004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83218358

电子邮箱:gwykjc@163.com

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300040

 

 

市档案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