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报告

时间:2017-06-21 浏览:102次 来源:http://www.mohrss.go

2015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我部党组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部署,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对任务措施分工方案中明确由我部承担的任务,迅速作了部内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成果形式及时间进度安排。部党组书记、部长尹蔚民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部务会研究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并要求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2016年9月,经部党组会讨论通过后,我部印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对未来5年法治人社建设作出了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具体化、系统化,共提出了43项任务,细化为120条具体措施,每一项任务都明确了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安排和责任单位,要求部属各单位和地方各级人社部门认真执行。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报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的要求,现将我部2016年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组织对部本级保留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拟取消2项;同时,拟取消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大幅削减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总计取消434项,完成国务院确定取消70%的目标。研究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提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于2016年12月向社会公示,下一步将报请国务院审定后公布,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准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2.加强市场监管。制定《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和《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各地加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创建活动,开展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制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督促企业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配合工商行政部门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会同工商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登记制度改革已从2016年10月1日起平稳实施。

3.全面完成人社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2016年城镇新增就业131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02%,实现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大病保险全覆盖,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启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切实履行好政府的人才综合管理职能,推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顺利完成军转安置任务。统筹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完善,工资管理由大一统的模式转向探索适应不同职业群体的工资政策。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的影响,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4.优化公共服务。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推出28项具体措施,重点取消8项事关就业创业、人才流动、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手续,规范和优化10个方面公共服务流程,有效提升了人社系统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截至2016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9.72亿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5.落实改革应当于法有据的要求。主动与立法机关沟通协调,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和《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等重点改革任务做到依法推进。按照中央关于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公务员制度等改革要求,我部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等法律修改的前期研究。

6.推动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工作。国务院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我部研究起草了《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于2016年9月报国务院;配合法制办做好《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等行政法规草案的修改、协调工作;制定(修订)公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3件规章;企业年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规章按计划顺利推进。

7.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的相关要求,印发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部、厅印发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均以“人社部(或厅)规”为发文代字。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试行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事项、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时限和内容。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未经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党组会或部务会讨论,2016年共对130余份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8.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对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15件规章;先后分四批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部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宣布失效文件768份,废止文件354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9.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部党组工作规则和部工作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坚决贯彻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提交党组会、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提交党组会或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规定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提前按程序进行评估,应评未评的,不得提交党组会、部务会审议。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0.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从制度和机制着手,重点推动工资保证金、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企业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措施落实落地。以易发、频发违法问题的行业和企业为重点,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2016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2.3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90.8万户次,督促用人单位与202.7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350.6亿元,督促3万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7.3亿元;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079件,公安机关立案3595件。

11.强化执法协作配合。落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诈骗罪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的信息共享、舆情通报、案件会商、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查处,及时移交,有效打击欠薪逃匿、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组织作弊罪相关规定,修订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方面的规章。健全跨地区执法协作制度,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网联动处理”,为劳动者提供公开、便捷、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监管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快健全医疗保险跨地区执法协作制度。

1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印发《关于做好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做好部本级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印发《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办法》,明确案件记录、流程监控、立案查处、案件移送、案件督办、立卷归档、质量评查和分析报告等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此外,对部本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做到持执法证件上岗。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3.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部党组和部属各单位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配合中央专项巡视和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严字当头,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员日常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决惩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案件查办及处理情况,以案示警、以案示教。

1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调研、走访、座谈等沟通协商机制,顺利完成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共承办全国人大议案18件、建议975件,全国政协提案484件。加强舆情监控处置,每个工作日编报《舆情快报》,针对可能引发媒体炒作的舆论热点问题,提前准备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研判会商,及时回应“当前就业形势”、“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等热点问题,主动引导舆论,确保舆情总体平稳可控。

1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凡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确定并标注公开属性。完善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由专人逐条进行保密审查,并登记备案。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0余件,全部依法依规作出答复或告知。重点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职业资格事项公开、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加强新闻发布工作,部领导多次出席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权威发布信息,有效引导舆论;继续完善“定时定点”新闻发布工作制度,举办了4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发布人社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对部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开设“征求意见”专栏,2016年对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5件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6.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制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预防和妥善应对职工分流安置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印发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依法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认真落实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意见,推进人社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制定部机关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下大力气化解信访积案。加强人社领域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注意及早发现信访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

17.加大普法力度。印发《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对“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总结各地和相关方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开拓性的新思路和新方式,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工作在全国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社法治的良好氛围。

18.妥善处理行政争议。2016年,共处理行政复议申请210件,其中进入受理程序的120件;处理行政应诉案件91件。加强对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问题的研究,梳理分析人社领域主要行政法律风险,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9.健全公务员法治教育培训相关制度。在《“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中明确将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重点内容,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会同司法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公务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出部署。印发《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将依法办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开展宪法宣誓工作,研究制定了《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配合国务院办公厅组织举办了国务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首次宪法宣誓仪式;组织中央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

20.加强对部内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一方面,积极推荐选派司局级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等院校法治专题调训学习,部里举办的有关培训班都将法治课程列为必修课,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全国人社系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聘请优秀师资录制了《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等10多门课程,供全国人社系统干部在线学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