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的通知

时间:2017-04-14 浏览:59次 来源:https://kjt.hebei.go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国合基地”)管理,促进省级国合基地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冀科外〔2013〕4号)、《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冀科外〔2017〕1号)相关规定,省科技厅将开展2017年国合基地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7年参加评估的省级国合基地为2013年、2014年两年认定的32家省级国合基地。其中包括1家国际创新园、2家国际联合孵化器、5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4家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方式

  (一)评估材料提交和审核

  请参照《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冀科外〔2017〕1号)要求填报《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请书》(见附件2)。

  请参评国合基地将评估申请材料纸质版(包括《申请书》和相关评估所需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至组织推荐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后的材料(加盖组织推荐部门公章)于7月1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河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未按时报送将视为放弃参加评估。

  (二)评估方式

  2017年度国合基地评估工作方式以现场评估为主。本年度参评的国合基地,原则上均需参加现场评估。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委托河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组织专家组,现场评估国合基地的运行情况。一是听取国合基地负责人工作报告;二是现场考察国合基地的工作状态和科研工作情况;三是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访谈,核实相关材料。最后召开评议会,由专家组参照评估标准指标体系打分并研究提出专家组书面评估意见。现场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卢彦崑

  电  话:0311-86049204,1590331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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