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农业局关于征集建设花生高效栽培技术集成模式展示田公告

时间:2016-03-04 浏览:76次 来源:粮油处

为促进我县花生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冀财建〔2015〕124号)和《大名县农业局、大名县财政局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在花生主产区建设若干花生高效栽培技术集成模式展示田,示范带动我县花生提质增效。

申报条件:1、花生主产区内从事花生生产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

2、技术力量雄厚。有1-3名常年提供服务农业技术人员或农民技术员;

3、要求所选地块连片成方、面积不低于100亩,方田内能够做到统一供种,落实绿色防控技术,播收基本实现机械化,优种统供率达到95%以上,农药、化肥投入量比上年减少5%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50%以上,播收机械化率20%以上。高产展示田花生亩产达到355公斤以上,比上年增加50公斤以上。

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向项目建设地点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核实无误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向县农业局申报。

申请资料(申报书)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申报项目名称、规模、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工作步骤、责任分工、投资计划等。

补贴程序:1、县农业局、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单位申报内容采取现场和室内相结合进行可行性论证、评审,100亩以上,但不足200亩,按100亩计,以此类推,择优确定实施主体,提出实施建议;

2、入选范围内的实施主体,在建设过程中必需接受专家组进行的过程检查;

3、实施结束前1个月,实施主体对实施结果进行预测、评估,能够完成预定目标的可向县农业局体术验收申请;

4、县农业局接到验收申请后,与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农业局向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由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实施主体账户。300亩花生高产展示田每亩补贴500元,1000亩油油(花生-芝麻、油菜籽-花生)间套高效种植模式示范田每亩补贴200元。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下午5:30以前。

申报地址:大名县北京路西段路北农业局生产股

联系电话:0310-6561748

联系人:王宪军

需携带的证件:

1、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公司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台账、土地流转合同样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村委会公章和乡镇政府公章及其主要领导签字);农户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土地承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村委会公章和乡镇政府公章及其主要领导签字)。

2、申报书,一式五份。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