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完善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03-22 浏览:140次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 

  自2019年起,各市县按照我省农田建设调度制度有关要求,定期调度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强化项目监督指导,为全面完成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粮安考核、激励评价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完善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农建发〔2021〕2号),对调度制度进行了优化完善。根据我省农田建设实际情况,结合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通报要求,现将我省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工作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调度范围 

  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照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清单和各市实际评审批复的年度计划任务进行项目调度。年度调度范围为当年批复的农田建设项目和以往年度批复实施但未竣工的项目。 

  二、调度时限和形式 

  从2021年3月20日开始,实行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月调度制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以项目为基本单位,进行系统线上调度填报,在每月1日之前,按月填报当年度截至上月末的农田建设项目累计进度情况。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线上审核各县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逻辑性,汇总各县数据形成市级农田建设项目调度报告及定期调度表,每月5日前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审核盖章后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于每月10日前汇总形成全省农田建设项目进度结果并上传至农业农村部备案。 

  2021年4月初开始第1次全国月调度,填报截至3月底的农田建设项目累计进度情况。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各项目县参照《调度工作指导手册》按时进行系统在线填报工作,同时采用新的农田建设项目调度报告格式及市级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表(月报)报送本市调度情况。省厅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调度各市县农田建设项目进度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相关指标已纳入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省级粮安考核和绩效评价等有关考核内容,也是近年来审计关注的重点。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调度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填报专人负责制和单位负责人把关制。通过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客观反映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度情况。 

  (二)认真填报信息。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各项目县及时在系统开放期间填报进度信息,对各项目县定期调度数据进行审核汇总,确保信息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逻辑性,同时指导项目县及时做好项目上图入库工作。上报省厅的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报告及调度表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各市通过对照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对总体建设进度较慢的项目县,要做好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说明。 

  (三)严格核查通报。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与核查,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各市要通过月调度机制,完善督促指导、约谈通报、奖优罚劣等工作手段,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建设任务落实落地、保质保量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许晋文  15935151031 

    

  附件:1.农田建设项目调度报告格式 

  2.市级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表(月报) 

  3.农田建设项目进度调度工作指导手册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