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及监测办法(试行)》(廊农经〔2020〕23号)要求,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市农经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26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为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根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的通知》(廊农经[2020]7号)要求,市农经站按照工作程序,组织开展了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评选工作,确定6家农民合作社为2020年市级示范社。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经专家评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批准,拟认定8个2019年市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0个2019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7个2019年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公示期为7天。具体名单如下:
根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廊坊市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通知》(廊农机推[2019]1号)的要求,经各县(市、区)农机合作社自主申报,我站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现将2019年度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公示如下:
为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按照《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与国家省市三级示范社监测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农经站按照工作程序组织了申报评审,确定5家农民合作社为2019年市级示范社。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升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水平,根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转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廊农经[2019]7号)要求,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市农经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1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