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一次的全国人口普说明了什么?(内附普查公报1-8号全文)

时间:2021-05-17 浏览:119次 来源:黑天鹅商业情报站

备受关注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九大要点如下:

一、全国人口共141178万人,数据表明,我国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

二、男性人口为72334万人,占51.24%;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占48.76%。

三、0—14岁人口为25338万人,占17.95%;15—59岁人口为89438万人,占63.3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

四、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6万人。

五、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

六、东部地区人口占39.93%,中部地区占25.83%,西部地区占27.12%,东北地区占6.98%。

七、人户分离人口为4927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1694万人,流动人口为37582万人。

八、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的3.10人减少0.48人。

九、汉族人口为128631万人,占91.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占8.89%。

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3490万

60岁及以上人口超2.6亿

(一)人口总量

全国人口共141178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133972万人相比,增加7206万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57%下降0.04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国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

31个省份中,人口超过1亿人的省份有2个,在5000万人至1亿人之间的省份有9个,在1000万人至5000万人之间的省份有17个,少于1000万人的省份有3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省份合计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为35.09%。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31个省份中,有25个省份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省份依次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南,分别增加21709378人、10140697人、6088113人、5734388人、5341952人。

(二)户别人口

全国共有家庭户4941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9281万人;集体户2853万户,集体户人口为1189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的3.10人减少0.48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我国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人口地区分布

东部地区人口占39.93%,中部地区占25.83%,西部地区占27.12%,东北地区占6.98%。与2010年相比,东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2.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下降0.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上升0.2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下降1.20个百分点。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城市群进一步集聚。

(四)性别构成

男性人口为72334万人,占51.24%;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占48.7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7,与2010年基本持平,略有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3,较2010年下降6.8。我国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31个省份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省份有2个,在100至105之间的省份有17个,在105至110之间的省份有9个,在110以上的省份有3个。

(五)年龄构成

0—14岁人口为25338万人,占17.95%;15—59岁人口为89438万人,占63.3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与2010年相比,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1.35个百分点、下降6.79个百分点、上升5.44个百分点。我国少儿人口比重回升,生育政策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

31个省份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省份有13个,在60%—65%之间的省份有15个,在60%以下的省份有3个。

除西藏外,其他30个省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12个省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6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年提高至9.91年,文盲率由4.08%下降为2.67%。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10年来我国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七)城乡人口

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落实落地,10年来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八)流动人口

人户分离人口为4927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1694万人,流动人口为37582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88.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92.66%,流动人口增长69.73%。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九)民族人口

汉族人口为128631万人,占91.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占8.89%。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4.9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0.26%,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各民族全面发展进步的面貌。

宁吉喆:我国仍然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

平均年龄38.8岁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十年来,我国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仍然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质量稳步提升,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人口结构调整变化,性别结构改善,年龄结构是“两升一降”。人口流动集聚的趋势更加明显,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

宁吉喆表示,十年间,我国人口的主要变化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的历史进程,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历程,也符合人口自身发展趋势和人口与经济社会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同时,普查数据也反映出我国人口发展中面临着一些结构性矛盾,如劳动年龄人口和育龄妇女规模下降,老龄化程度加深,总和生育率下降,出生人口数量走低等。

宁吉喆表示称,我们要辩证看待人口变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一是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超大规模国内市场优势将长期存在,人口与资源环境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同时,人口增长放缓,需要采取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是劳动力资源依然丰富,人口红利继续存在,同时劳动年龄人口逐年缓慢减少,经济结构和科技发展需要调整适应。三是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才红利新的优势将逐步显现。同时,大学生就业压力加大,产业转型升级步伐需要加快。四是少儿人口和老年人口比重双双上升,少儿人口比重上升既反映了调整生育政策的积极成效,又凸显了“一老一小”问题的重要性,需要优化生育政策,完善养育等人口服务体系。老年人口比例上升较快,老龄化已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老年人口的增加也会带来智慧、传承、发挥和需求拓展扩大。五是人口加快集聚,既反映了城镇化和经济集聚的趋势性变化,也对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宁吉喆表示,生育政策调整取得积极成效,随着“单独二孩”“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出生人口的数量是快速回升的。少儿人口数量和比重上升,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0-14岁少儿人口数量达到了25338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3092万人,比重上升了1.35个百分点。

宁吉喆表示,从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变化的趋势看,今后的人口增速将继续放缓。同时,人口增长还受人口年龄结构、人们的生育观念、生育政策、生育成本、公共卫生和健康水平等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国人口今后会达到峰值,但具体时间现在看还有不确定性,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人口总量会保持在14亿人以上。普查的结果还显示,我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8.8亿人,劳动力人口资源仍然充沛。我国人口平均年龄通过这次普查了解到是38.8岁。总的看,依然年富力强。美国最近公布了最新的人口普查数据,平均年龄是38岁,和我国的水平差不多。

老龄化问题继续加深

人口问题近年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行,当年出生人口攀升至1786万,创2000年以来峰值,但之后连年大降。2017年出生人口下滑至1725万,2018年再下降200万至1523万,2019年降为1465万。

著名经济学家任泽平报告指出,从长期趋势看,由于生育堆积效应逐渐消失、育龄妇女规模持续下滑,当前出生人口仍处于快速下滑期,预计2030年将进一步降至不到1100万。

出生人口减少带来了人口老龄化的问题。

任泽平指出,从发展趋势看,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和规模前所未有,2022年将进入占比超过14%的深度老龄化社会,2033年左右进入占比超过20%的超级老龄化社会,之后持续快速上升至2060年的约35%。

中国人民银行在4月发布《关于我国人口转型的认识和应对之策》的论文表示,目前,我国处于人口转型的第III阶段(工业化的中后期阶段),即人口死亡率进一步下降,人的寿命变长(老龄化);而出生率随着收入进一步提高和较长一段时间计划生育的影响,呈加快下降趋势(少子化)。这导致我国人口继续增长,但增速明显趋缓,同时金字塔顶部的老年人占比增加,底部的少儿人口占比减少,人口结构从建国初期的金字塔形转变为目前的长方形。

据联合国测算,我国人口将在2030年达到14.6亿的峰值后趋于下降,2050年降为14.0亿。同时老年人占比继续增加,少儿和劳动人口占比继续减少,长方形的顶端进一步变宽,底部进一步变窄,人口结构将变为倒金字塔形(预计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占26.1%,劳动人口占59.8%,少儿人口占14.1%)

央行论文指出,我国的人口转型不同于发达国家,老龄化更严重。

一是老年人规模大。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8827万,占比7%,进入老龄化社会;2019年,该数据分别为1.76亿和12.6%。中国老年人口规模长期居于世界第一。

二是老龄化速度快。联合国数据显示,1990-2019年,世界老年人口年平均增速为2.7%,发达国家为2.1%,而我国为3.2%,预计未来二十年都将快于世界平均增速。2000-2019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从7%上升至12.6%,预计2022年超过14%,由老龄化社会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32。这一过程仅用22年,远快于最早进入老龄社会的法国(140年)和瑞典(85年),也快于美国(72年)。

此外,发达国家老龄化通常发生在高收入阶段,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多在二千美元以上,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时多在三万美元以上,但我国该数字分别为约一千和一万美元。

 

另外,央行论文指出,我国少子化更严重。

论文指出,1950-2019年,我国迅速从高生育率国家转变为低生育率国家(其中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总和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并持续走低),总和生育率从6.71下降至1.70,减少5.01,同期美、日、英、法则分别减少1.28、2.08、0.33和1.00。

值得注意的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该结果发布后,A股养老概念走强,多只个股涨停。开能健康大涨17%,大湖股份、宜华健康、悦心健康、湖南发展等个股涨停。

央行:要促进教育和科技进步,

控制房价,房价太高逼走年轻人

央行论文还指出,不仅要放开生育,而且鼓励生育。

出生率取决于育龄妇女占比和生育率,前者受历史人口状况的影响,改变起来难度大;后者受当前妇女认识的影响,提高起来见效相对快。

一方面要全面放开生育(三胎及以上)。不要再犹豫观望已有政策效果,要趁着现在部分居民想生又不让生时放开,等到大家都不想了再放,则没了用处。

另一方面大力鼓励生育。要创造良好的生育环境,切实解决妇女在怀孕、生产、入托、入学中遇到的困难,让妇女敢生、能生、想生;倡导生育不仅是父母和家庭的事,而且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论文提出,要促进教育和科技进步。未来我国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不是一句空话,而需要实实在在的支持。

首先环境宽松。要抓主要矛盾,把握好创新与监管的平衡。

其次建立基本的社保体系。创新要冒风险,如果人们知道即便失败,也有饭吃、有房住、有病看,就会敢冒险、敢创新。

第三控制房价。创新创业靠的是年轻人,但其多半没钱。一个城市房价太高,把他们都逼走了,何谈创新。这是深圳过去超越香港的主要经验,未来也有可能成为限制其长远发展的障碍。

第四重视教育。要重视母亲和少儿的教育;重视基础教育,提升教育覆盖面、教育公平性。需要指出的是,教育和科技进步周期长、见效慢、不可控(熊彼特也认为创新性破坏难找规律),因此我国当前还是要以人、财、物的储蓄为本,教育和科技为辅

延伸阅读:普查公报1-8号全文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国家统计局局长 宁吉喆

2021年5月11日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协同推进,全体普查人员艰苦努力、无私奉献,亿万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主要数据汇总工作。今天,举办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相关情况和主要数据。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为完善我国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七人普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务院成立七人普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体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普查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地方各级政府精心组织实施、通力协作配合,全国省、市、县、乡、村级共组建67.9万个普查机构,选聘700多万名普查人员。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全国所有家庭和人口进行了全面普查,圆满完成普查入户登记任务。七人普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实时直接上报数据,首次实现普查对象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自主填报,强化部门行政记录和电力、手机等大数据应用,提高了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七人普邀请钟南山、姚明担任宣传大使,“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等宣传口号深入人心,加大了宣传力度。七人普坚持依法进行,认真落实普查方案的各项要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追溯和问责机制,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随机抽取141个县的3.2万户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七人普漏登率为0.05%,普查过程严谨规范,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普查主要数据(一)人口总量。

全国人口[注]共141178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133972万人相比,增加7206万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57%下降0.04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国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

(二)户别人口。

全国共有家庭户4941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9281万人;集体户2853万户,集体户人口为1189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的3.10人减少0.48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我国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人口地区分布。

东部地区人口占39.93%,中部地区占25.83%,西部地区占27.12%,东北地区占6.98%。与2010年相比,东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2.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下降0.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上升0.2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下降1.20个百分点。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城市群进一步集聚。

(四)性别构成。

男性人口为72334万人,占51.24%;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占48.7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7,与2010年基本持平,略有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3,较2010年下降6.8。我国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五)年龄构成。

0—14岁人口为25338万人,占17.95%;15—59岁人口为89438万人,占63.3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与2010年相比,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1.35个百分点、下降6.79个百分点、上升5.44个百分点。我国少儿人口比重回升,生育政策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6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年提高至9.91年,文盲率由4.08%下降为2.67%。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10年来我国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七)城乡人口。

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落实落地,10年来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八)流动人口。

人户分离人口为4927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1694万人,流动人口为37582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88.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92.66%,流动人口增长69.73%。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九)民族人口。

汉族人口为128631万人,占91.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占8.89%。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4.9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0.26%,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各民族全面发展进步的面貌。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七人普全面查清了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当前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获得了大量宝贵的信息资源,我们正在抓紧对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开发,后续会采取更多方式公布和共享普查成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人口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最大程度发挥普查的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有针对性地制定人口相关战略和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信息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务院七人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向奋战在普查工作一线的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正是700多万普查人员不辞辛苦、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有效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期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切实做到了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错项,使七人普的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向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普查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普查对象表示衷心感谢!正是14亿人民以“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的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构筑了七人普这一庞大工程的坚固基石。向参与普查宣传的所有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正是通过各位的全方位宣传,使广大普查人员得到鼓舞和激励、增强了信心和动力,让全体普查对象了解和理解人口普查、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七人普顺利开展和取得成功离不开你们的悉心投入和辛勤劳作。谢谢大家!注:全国人口是指我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南海分别参加人口普查登记。李克强总理对人口普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成立了由韩正副总理担任组长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由25个部门组成,全国乡镇、街道和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地方各级政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科学制定方案

按照“科学与可行、需要与可能、继承与创新”的原则,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切实加强顶层设计。在全国组织开展了6项专项试点和1项综合试点,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制定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7项工作实施细则,对普查内容、普查方法,以及普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为人口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三、坚持依法普查

把依法依规普查贯穿于人口普查全过程各方面,深入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认真实施《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严格落实普查方案的各项要求,严肃普查纪律。将人口普查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统计督察重要内容,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普查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四、着力普查创新

为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普查内容和普查方式进行创新。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由普查员使用电子设备采集,实时直接上报数据;实现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进行自主填报;强化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的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云技术、云服务和云应用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标准对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首次对700多万普查人员实行线上集中统一管理。

五、精心组织登记

组织各级普查机构认真选聘普查人员,强化各级培训,确保“两员”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按时完成软件开发、户口整顿、区划绘图、入户摸底等前期准备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研究疫情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影响,制定工作预案,调整工作进度,扎实推进普查工作。从2020年11月1日到12月10日,全国700多万普查人员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对全国所有家庭和人口进行了全面普查,圆满完成普查入户登记任务。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企业大数据,对普查数据开展精细化比对核查。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要求,认真开展质量验收,确保普查各阶段工作质量。为客观全面评价全国人口普查登记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了事后质量抽查,结果显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漏登率为0.05%,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七、全面摸清家底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掌握了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为完善我国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准确统计信息支持。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国人口总量,掌握了人口规模的变化趋势;也查清了人口结构和分布状况、人口迁移流动状况,反映了人口结构演变和人口社会变迁等情况。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全国人口情况

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11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2]为1443497378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411778724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3]为7474200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683218人;台湾地区人口[5]为23561236人。

二、人口增长

全国人口[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339724852人相比,增加72053872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

 图2-1 历次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国共有家庭户[7]494157423户,集体户28531842户,家庭户人口为1292809300人,集体户人口为11896942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0人减少0.48人。

四、民族人口

全国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86311334人,占91.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67390人,占8.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0378693人,增长4.9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1675179人,增长10.26%。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全国总人口包括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和台湾地区人口。

[3]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20年底的数据。[4]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20年底的数据。[5]台湾地区的人口数为台湾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底的户籍登记人口数据。

[6]全国人口是指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7]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地区人口情况

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11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31个省份中,人口超过1亿人的省份有2个,在5000万人至1亿人之间的省份有9个,在1000万人至5000万人之间的省份有17个,少于1000万人的省份有3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省份合计人口占全国人口[3]比重为35.09%。分区域[4]看,东部地区人口为563717119人,占39.93%;中部地区人口为364694362人,占25.83%;西部地区人口为382852295人,占27.12%;东北地区人口为98514948人,占6.98%。表3-1 各地区人口单位:人、%

地区人口数比重[6]
2020年2010年
全 国[5]1411778724100.00100.00
北 京218930951.551.46
天 津138660090.980.97
河 北746102355.285.36
山 西349156162.472.67
内蒙古240491551.701.84
辽 宁425914073.023.27
吉 林240734531.712.05
黑龙江318500882.262.86
上 海248708951.761.72
江 苏847480166.005.87
浙 江645675884.574.06
安 徽610271714.324.44
福 建415400862.942.75
江 西451886353.203.33
山 东1015274537.197.15
河 南993655197.047.02
湖 北577525574.094.27
湖 南664448644.714.90
广 东1260125108.937.79
广 西501268043.553.44
海 南100812320.710.65
重 庆320541592.272.15
四 川836748665.936.00
贵 州385621482.732.59
云 南472092773.343.43
西 藏36481000.260.22
陕 西395289992.802.79
甘 肃250198311.771.91
青 海59239570.420.42
宁 夏72026540.510.47
新 疆258523451.831.63
现役军人2000000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31个省份中,有25个省份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省份依次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南,分别增加21709378人、10140697人、6088113人、5734388人、5341952人。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东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2.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0.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0.2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1.20个百分点。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全国人口是指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4]东部地区是指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0省(市);中部地区是指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6省;西部地区是指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2省(区、市);东北地区是指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省。[5]本表全国合计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人口数。[6]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